因被指盗播湖南台娱乐节目快乐大本营,日前,朝阳法院知产庭受理了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要求停止“快乐大本营”在线播放服务,赔偿损失5万元。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在起诉中称,《快乐大本营》是由湖南电视台编排、摄制并播出的大型综合系列娱乐节目,长期 在市场取得了非常高的知名度,几近家喻户晓。我公司经合法授权,依法取得了“快乐大本营”综艺节目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权利期间,有权以自身名义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权利。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称其发现发现,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所经营的网易网站,以盈利为目的设立了“视频”频道并以综艺节目的栏目形式向公众提供了“快乐大本营”综艺节目,但其未对此取得有效授权且未支付任何费用。
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认为网易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故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