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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法院:便民法庭进山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2-21    点击率:1

    在交通偏远的密云县东北部山区,活跃着一个便民诉讼的法庭——巨各庄法庭。该法庭的法官们为切实解决群众特别是老弱病残当事人往返奔波几十公里到法院打官司难的状况,采取就地巡回审理形式,进驻基层,深入纠纷当事人最为便利的村间路旁、田间地头、百姓家中进行开庭或调解,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这就是深受辖区群众欢迎的巨各庄法庭。

    让我们翻开几起已结民事官司的卷宗,追寻法官那些平凡而艰辛的司法为民足迹。

    年过七旬的丁老太与宋老汉是再婚夫妻,小宋是宋老汉与其前妻所生之子,自小受丁老太的抚养教育,与丁老太形成了抚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视为父母子女关系。丁老太与宋老汉另生育三子一女,均已婚单独生活。2010年腊月,丁老太被诊断患有肺癌,已卧床不起,小宋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丁老太与宋老汉一气之下将小宋诉至巨各庄法庭,要求小宋履行赡养义务。

    巨各庄法庭受理后,针对老人不便往返奔波30 余公里外的法庭打官司的实际状况,为及时维护老人请求给付的权利,立案第二天,巡回法庭的法官们驱车直达大城子镇老人家中。在老人的病榻前设置了简易审判庭,邀请乡司法所和村干部参与就地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对小宋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耐心听取小宋的想法及意见,最终,在法官做大量调解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小宋每月给付丁老太与宋老汉生活费100元、护理费100元,小宋负担丁老太与宋老汉的医疗费的五分之一。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对于法官的工作作风表示高度赞许,感谢李法官为使双方的亲情得到改善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通过简易快捷、深入纠纷地的庭审活动,不仅依法指导和支持了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化解民间纠纷的工作,判定和督促被告及时兑现了应分摊老人的赡养生活费和医疗费用,而且在当地的深山区开展了一次以案释法、送法进山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庭审进深山”一时成为妇孺皆知的话题。

    张女士和李先生在2010年5月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四间北正房每人各得两间。因李先生不配合电路改造,致使两家一直共用一条电路和一块电表,两人因电费分担问题经常发生争执,给双方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张女士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分离电路。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双方矛盾积蓄已久,且李先生态度坚决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从维护邻里关系和谐的角度,对李先生做了大量的劝解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其同意配合更改电路。法官考虑到电路改造过程中电路走向等问题仍可能引发双方新的纠纷,为彻底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冒着数九严寒亲自到当事人家中现场开庭,主持调解工作,协调具体线路改造问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调与施工,终于使改造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当事人对电线改路后的用电情况非常满意,对王法官冒严寒到纠纷现场工作的为民、便民精神所感动,纷纷向王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这是巨各庄法庭开展便民诉讼、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他们在办案中迎北风、冒烈日、顶严寒、战酷暑,为的是让被儿女冷落的老人有个幸福的晚年、让支离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让反目成仇的邻居依然和睦、让同室操戈的兄弟握手言和。他们在审判庭上、在田间地头、在百姓家中忙碌的身影,为的是让无数的家庭美满幸福、让百姓安居乐业、让社会安定和谐。几年来,干警深入基层、走进百姓,从农家小院到田间地头到处都留下了他们深深的足迹。

    为了关注民生,巨各庄法庭采取多项便民措施。

    一是建立流动办案制度。根据案件的性质设置春耕法庭、秋收法庭、急案法庭,本着“急案急办”的原则,及时、合法地审结案件;根据辖区农民外出打工的特点,设立了假日法庭、即时法庭和工地法庭,法官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到田间地头、建筑工地审理案件。今年上半年,该院立根据往年的案件受理情况,积极预测今年的“春耕”纠纷发生状况,提前启动农时审判机制,开设“春耕法庭”及时化解因土地经营权归属、相邻关系等引发的“春耕”纠纷。

    二是强化司法便民意识,打造“民生法庭”。积极开展立案进村、开庭进村、诉讼调解进村、信访接待进村、法制宣传进村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服务五进村活动”,切实方便农村群众诉讼。

    三是构建巡回审判网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针对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在乡镇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和便民联系点,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扩大巡回审判的影响力,根据当事人巡回审理的诉讼预约及案件具体情况,到村民院内、田间地头公开开庭审理,同时积极开展以案说法,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实现“村村有开庭、庭庭有普法、法律进民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