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任律师,张浩然律师
张浩然律师 1976年生人 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习期间曾受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学宽教授的熏陶。2000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
浩然律师执业以来注重建筑房地产 公司 刑事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先后办理了数百起民事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所办案件中比较有影响的有某电视开发公司诉某省电视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某广播电视设计院与某大学设计合同仲裁纠纷案 被告人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案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法律实践,对现行国家法律政策的把握,更好的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浩然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理念,参与法律的制定。经常接受国家 省市媒体采访,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并就社会法制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
浩然律师在工作中倡导专业服务 团队服务 诚信服务的精神,同心协力 分工合作,以团队的力量为每一个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2008年经北京市牵头组建了北京市为数不多的个人律师事务所,本着服务社会大众 实现社会公正的法律服务精神,坚持团队 专业 诚信的执业理念,为社会各个领域的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获得了客户的信任与好评。